Florence - Lavender 溫哥華生活隨想
2007年12月19日
法定發薪日Pay Day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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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卑詩省勞動法規
按照BC卑詩省勞動法規定的發薪日Pay Days為:
若雇主實施
每月發薪兩次
, 兩次發薪日不可以間隔超過16天. 發半月薪應該是法令預設的規定.
實際發薪日在每次給薪期pay period之後, 不可以超過8天.
此發薪日的規定, 並不含加班費和國定假日獎金statutory holiday pay或年假給付.
若實施月薪的公司, 須確保在當月月中先預付相當於員工薪資50%的薪津.
只領獎金commission的員工, 雇主仍須確保他們可以每月領薪津兩次. 但是實務操作比較複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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