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9日

法定發薪日Pay Days

按照BC卑詩省勞動法規定的發薪日Pay Days為:

  • 若雇主實施每月發薪兩次, 兩次發薪日不可以間隔超過16天. 發半月薪應該是法令預設的規定.
  • 實際發薪日在每次給薪期pay period之後, 不可以超過8天.
  • 此發薪日的規定, 並不含加班費和國定假日獎金statutory holiday pay或年假給付.
  • 若實施月薪的公司, 須確保在當月月中先預付相當於員工薪資50%的薪津.
  • 只領獎金commission的員工, 雇主仍須確保他們可以每月領薪津兩次. 但是實務操作比較複雜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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