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0日

聘僱契約終止之退職給付

按照BC卑詩省勞動法規Employment Standards Act所規定,

  • 若雇主要求聘僱契約之終止, 那麼雇主須於聘僱契約終止後48小時內, 給付所有工資與因聘僱契約終止所應給付項目.
  • 若員工要求或主張之聘僱契約終止, 則雇主須於聘僱契約終止日後6天內, 給付所有薪資.
  • 應付工資與項目包含:
    1. 所有未給付的工資薪資與獎金
    2. 累積的國定假日薪資 statutory holiday pay
    3. 加班費
    4. 年假獎金vacation pay
    5. 累計在time bank之工時換算薪資
    6. 資遣費 termination pay
    7. 按年資計算的薪酬 compensation for length af servi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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